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潍坊新月心理咨询保密原则

           潍坊新月心理咨询中心保密原则

 

 

本机构的心理咨询师始终严格地遵守保密原则,具体内容如下:
    
一、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保密原则,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;
    
二、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资料,包括个案记录、测验资料、信件、录音、录像和其他资料,均属专业信息,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,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之中;
    
三、心理咨询师只有在求助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、录像。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时,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辩认出来访者的相关信息;
  
四、在心理咨询过程中,一旦发现求助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,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,防止意外事件发生(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),或与其他心理咨询师进行磋商,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**低范围之内;
   
五、一般情况下,不主动给来访者打电话,在社交场合偶然相遇时不主动打招呼。

六、上一位来访者和预约前来的第二位来访者不见面,中间安排有10分钟左右的间隔时间

七、不问来访者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家庭住址等有关信息。欢迎来访者使用化名。但是,联系方式、工作性质、哪个县区还是要知道的。

 

潍坊心理咨询、潍坊心理医生、潍坊新月心理咨询中心2003.11